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 乡风文明 > 村规民约> 正文

村规民约——社会治安篇

2017-12-06 16:36:37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627
【字号 】 【打印】 【复制链接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资讯信息由会员自动上传,其目的在于促进会员交流、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果网友转载的信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请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邮箱:mdj12316@163.com
    • 点击进入生产发展平台
    • 点击进入生活富裕平台
    • 点击进入乡风文明平台
    • 点击进入村容整洁平台
    • 点击进入管理民主平台
    • 点击进入农村社区平台
    • 点击进入信息富农平台
    • 点击进入培训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