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牡丹江市流冰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

日期:2025-11-13 11:19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科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当前,我市已进入初冬,辖区内牡丹江、大小绥芬河和穆棱河进入流冰期,为扎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渔民朋友生命财产安全,特提醒大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流冰期禁止渔船下水作业。由于自然河流中水面以下流冰部分情况复杂,渔船在河道航行时可能和流冰发生碰撞,为确保渔民人身安全和渔船的适航性,流冰期禁止渔船下水作业;二是开展渔船隐患自查工作。建议渔船船主结合休渔期全面开展渔船安全隐患自查,仔细检查渔船结构的完整性、密封舱的密闭性、消防设备的适用性,船名号的清晰性等,确保明年渔船的适航性符合水上安全作业要求;三是做到渔船合理合规存放。休渔期有条件的捕捞船主请将渔船入库存放,避免渔船出现生锈和损坏的情况,在河道周边存放要注意符合河道管理相关规定。

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3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科

撰稿:张健

校对:秦德源

一审:张健

二审:秦德源

三审:于喜河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