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升种植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从源头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用今冬农闲时间与当地村委会合作,于12月17日、18日先后在爱民区三道关镇八达村、阳明区铁岭镇二村成功举办两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共有48人参加了本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执法人员重点讲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中与种植户相关的条款,明确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责任,解读禁限用(停用)农药名录、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等关键要求,结合我市近年查处的种植环节违法案例,剖析违规使用农药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种植户树立"守法生产、安全第一"的理念。
执法人员引导种植户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药,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剂量、频次使用农药,遵守安全间隔期规定,不要超范围使用农药,尤其告诫种植户只有在卖自己菜时填写《承诺达标合格证》,不是自己的菜不要代别人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期间,执法人员向前来听课及咨询的农户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70余份。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过系统培训,积极引导参加培训的种植户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明确自身在生产环节的主体责任,对禁限用农药、安全间隔期等关键规定的认知更加清晰,提高主动拒绝使用违规农资的自觉性。同时加强与村委会常态化沟通,共同督导促进种植户将培训所学转化为实际行动,切实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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