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工商资本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提案提要)

2022-09-08 09:10:51 来源: 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861
【字号 】 【打印】 【复制链接

提案人:全国工商联


  案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支持和鼓励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等。各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很多配套政策,支持和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但从调研情况来看,工商资本下乡还存在政府引导服务能力不足、融资难问题较为突出、政策边界不明晰等问题。

  建议:完善项目配套政策。通过政府引导,对符合政策投向的城市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通过对项目质量的总体评估,对前期已进行大量资金投入的优质项目,在用地指标上给予支持和保障,协调解决土地流转相关问题,落实既有税收优惠等政策。建立完善包括农业设施用地在内的用地备案或审批制度,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的,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创新金融服务。创新担保机制,通过融资增信试点、政策性金融支持等方式,支持城市工商资本下乡重点项目融资。鼓励城市工商资本参股或政府新设乡村振兴产业基金,支持城市工商资本下乡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挂牌上市和发行债券融资。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等新险种试点,通过附加险等方式,提高农业保险保额。鼓励引导金融企业参与城市工商资本下乡项目建设。

  优化服务环境。加强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公共设施配套,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气、通网,为项目建设、投产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加强对工商资本投资项目的技术指导服务,协助推进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的对接,强化人才引进和技术研发。开通工商资本下乡“绿色通道”,对注册登记、项目立项、用电用地等提供便利化服务,实行“一次办好”,确保城市工商资本投资项目顺利落地、顺利实施。

  加强引导监管。地方政府对企业资质、经营项目、企业信用、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准入标准要严格把关,对准入项目要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加强土地用途监督和引导,防止工商资本利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违规使用土地。

  (文  宇整理)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资讯信息由会员自动上传,其目的在于促进会员交流、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果网友转载的信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请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邮箱:mdj12316@163.com
    • 点击进入生产发展平台
    • 点击进入生活富裕平台
    • 点击进入乡风文明平台
    • 点击进入村容整洁平台
    • 点击进入管理民主平台
    • 点击进入农村社区平台
    • 点击进入信息富农平台
    • 点击进入培训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