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启动

2021-06-18 13:53:33 来源: 牡丹江日报 浏览次数:2041
【字号 】 【打印】 【复制链接

补贴申报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1月9日

  日报讯(马戎 记者 王东)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启动2017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补贴标准将按照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按照每人每年2196元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根据5%或9%缴费档次,分别按照每人每年533元或962元标准执行。

  据介绍,2017年,市区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且当年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已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555”人员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根据《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信息网上录入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女性从年满45周岁、男性从年满55周岁下月开始享受补贴,女性年满50或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及特殊工种、病退等人员,自办理退休手续下月起停止享受补贴。享受政策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此外,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含技师学院高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教类)毕业生灵活就业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不超过2年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市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提醒,社保补贴实行缴费地办理原则,其中,户籍和缴费地为本市人员,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户籍为外地,但在本市缴费人员,到市就业局社保补贴科办理。在补贴期限内领取失业金人员、持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社区干部不得办理社保补贴。持农业户籍的农民不得享受社保补贴政策,但以下三类人员除外,即按城镇人口安置的失地农民、原国企并轨改制人员和农林牧渔四场人员,此三类人员需在农业户籍变更为居民户籍后,方可办理“4555”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资讯信息由会员自动上传,其目的在于促进会员交流、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果网友转载的信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请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邮箱:mdj12316@163.com
    • 点击进入生产发展平台
    • 点击进入生活富裕平台
    • 点击进入乡风文明平台
    • 点击进入村容整洁平台
    • 点击进入管理民主平台
    • 点击进入农村社区平台
    • 点击进入信息富农平台
    • 点击进入培训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