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2017-08-28 14:17:05 来源: 牡丹江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浏览次数:3234
【字号 】 【打印】 【复制链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缴费档次如何划分?

  按照黑人社函[2013]358号通知精神,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档次进行了统一规定。个人缴费标准为年缴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如何给予补贴?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地方财政为参保人给予定额补贴。目前我省执行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及以上档次的补贴70元。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什么时限缴费?截止日期是哪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应于11月20日前将当年的保费存入银行存折(卡)。逾期不缴纳的次年缴费前应办理中断补缴手续,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6、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只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

  享受政府特殊补贴的重度残疾人需要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村委会(社区)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

  7、如何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如参保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及缴费档次等发生变化,需携带相关证件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到村委会(社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8、银行卡丢失怎么办?

  如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待遇领取龙江银行卡不慎丢失或损毁,可由本人持身份证到龙江银行进行银行卡挂失补卡。补办成功后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出银行卡号变更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办理卡号变更手续。

  9、领取养老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⑴1951年7月1日前出生的参保居民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待遇,支付终身。

   ⑵居民已参保,年满60周岁,按要求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经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支付终身。

  10、参保人怎样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从什么时间开始享受城乡保险待遇?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提前三个月,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参保人员到达领取年龄并从待遇审批后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保险待遇。

  11、如何计算月领取养老金额?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参保人月领取养老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60周岁时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总额÷139)+基础养老金(55元)

  1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如何给予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原则上补助和资助每名参保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对每名参保人的累计补助和资助不超过4万元。

  13、参保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境)定居、死亡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况,应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14、如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村委会(社区)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15、享受待遇农业户籍人员需要进行待遇资格认证?

  享受待遇农业户籍人员需要每年进行一次或两次待遇资格指纹认证。长期居住在省内待遇领取人员可到就近县级以上城乡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指纹认证;长期居住黑龙江省以外人员可到户籍所属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并上报市级经办统一进行异地资格认证。

  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其它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退休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办理转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续;曾参加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不符合其退休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达到领取养老待遇时,可向各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咨询电话:0453—5888611    0453—5888622

 

 

 牡丹江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资讯信息由会员自动上传,其目的在于促进会员交流、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果网友转载的信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请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邮箱:mdj12316@163.com
    • 点击进入生产发展平台
    • 点击进入生活富裕平台
    • 点击进入乡风文明平台
    • 点击进入村容整洁平台
    • 点击进入管理民主平台
    • 点击进入农村社区平台
    • 点击进入信息富农平台
    • 点击进入培训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