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
2018-09-05 10:05:32 来源: 牡丹江市农业委员会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建)[2018]69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清算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建)[2018]275号)的要求,牡丹江市本级渔业石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总额为31.52万元,其中提前批补助资金为27.17万元,清算批补助资金为4.35万元。补贴标准为290元/千瓦。具体补贴发放方式如下:
一、提前批补助资金为27.17万元,由市农业委员会提供补贴资金分配数据,市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给黑龙江省镜泊湖水产养殖场、牡丹江市阳明区岭南养殖场和牡丹江市阳明区亮子河东旺渔业养殖场。已经于2018年1月发放完毕
具体分配数据如下:
1、牡丹江市阳明区亮子河东旺渔业养殖场拥有机动渔船7艘,核定功率43.994千瓦,补贴资金11000元。
2、牡丹江市阳明区岭南养殖场拥有机动渔船2艘,核定功率10.8千瓦,补贴资金2700元。
3、黑龙江省镜泊湖水产养殖场拥有机动渔船67艘,核定功率1032.006千瓦,补贴资金258000元。
二、清算批补助资金为4.35万元,于9月15日前发放完毕。由市农业委员会渔业科提供补贴资金分配数据,市农业委员会财务科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给黑龙江省镜泊湖水产养殖场、牡丹江市阳明区岭南养殖场和牡丹江市阳明区亮子河东旺渔业养殖场。
具体分配数据如下:
1、牡丹江市阳明区亮子河东旺渔业养殖场拥有机动渔船7艘,核定功率43.994千瓦,补贴资金1761元。
2、牡丹江市阳明区岭南养殖场拥有机动渔船2艘,核定功率10.8千瓦,补贴资金432元。
3、黑龙江省镜泊湖水产养殖场拥有机动渔船67艘,核定功率1032.006千瓦,补贴资金41307元。
三、全年补贴资金总额31.52万元
1、牡丹江市阳明区亮子河东旺渔业养殖场拥有机动渔船7艘,核定功率43.994千瓦,补贴资金12761元。
2、牡丹江市阳明区岭南养殖场拥有机动渔船2艘,核定功率10.8千瓦,补贴资金3132元。
3、黑龙江省镜泊湖水产养殖场拥有机动渔船67艘,核定功率1032.006千瓦,补贴资金299307元。
牡丹江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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