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的通知
各乡镇农技站:
按照黑龙江省植检植保站《关于进一步加强病虫疫情监测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农(保)函〔2022〕12号)和《黑龙江省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体系建设管理办法》(黑农(保)字〔2022〕5号)有关要求,计划选聘25名农民兼职植保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监测点植保员应是农村当地常住农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指挥。
3、优先选聘2021年考评合格及以上的植保员,以及在监测区域内影响力较大的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技术员等非公职人员。
二、工作内容
1、监测点植保员按照《黑龙江省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田间调查技术规范》,定期开展监测区域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调查,并通过“掌上植保”APP填报调查数据。
2、协助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进行农业技术宣传、防控技术指导、农药用量调查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选聘程序
1、本人申请。凡符合选聘条件的有意报名者,请于4月20日前,与所在乡(镇)政府农技站工作人员联系,并提供报名相关信息。
2、乡(镇)推荐。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的原则,根据市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任务分配计划表(附件1),及利于开展监测工作的需要,对有申请意愿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向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推荐。各乡镇要在4月22日前,将市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3、市级审核。由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成立市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附件3),负责对各乡(镇)推荐上报的植保员进行审核和确定,并报省植检植保站备案。
四、其他相关事宜
1、在监测工作开始前,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对植保员开展岗前理论培训和掌上植保APP使用学习,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2、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按照省相关规定采取一年一聘方式与植保员签订任务委托协议,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根据年度考评等级给予调查补助费。
3、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与各乡(镇)共同负责监测点植保员的选聘、培训指导、田间实训等工作。对态度不积极,责任心不强、上报数据无故停报少报、错报漏报等现象的植保员随时动态调整,重新更换人选,确保在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和防控中发挥作用。
联系人:于广胜 13694536129 王书睿13199384721
王海湧 13766654988
牡丹江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
市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任务分配计划表
乡镇 |
监测点任务(个) |
计划选聘植保员(人) |
兴隆镇 |
3 |
3 |
海南乡 |
3 |
3 |
温春镇 |
4 |
4 |
铁岭镇 |
2 |
2 |
桦林镇 |
2 |
2 |
磨刀石镇 |
4 |
4 |
五林镇 |
5 |
5 |
三道关镇 (包含军马场) |
2 |
2 |
合计 |
25 |
25 |
备注:此表为监测点任务分配计划表,后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附件2:
市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推荐汇总表
监测点覆盖村屯名称 |
姓名 |
性别 |
电话 |
身份证号 |
居住村屯 |
文化程度 |
社会兼职 |
交通工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市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选聘工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王明俊(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李 杰(主任助理) 于广胜(植保科科长)
成 员:王书睿(植保科科员) 王海湧(植保科科员)
张雅静(植保科科员) 杨 蕾(植保科科员)
汪 辉(铁岭镇农技站站长)
徐 斌(海南乡农技站站长)
丁慎刚(兴隆镇农技站站长)
王树臣(三道关镇农技站站长)
刘惠禹(温春镇农技站站长)
申彦植(桦林镇农技站站长)
冯长利(磨刀石镇农技站站长)
樊金瑞(五林镇农技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