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上半年新农合亿元补偿金惠民26.4万人次

2014-07-22 09:43:41 来源: 牡丹江日报 浏览次数: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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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记者从牡丹江市卫生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市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90元,全市共有26.4万人次受益,补偿金额1.04亿元。
  据了解,从2007年我市城区建立新农合制度至今,我市实行统一筹资标准、 统一补偿比例、统一保障政策,开展了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补偿、住院补偿,全面开展了22种重特大疾病补偿,市区农民参合率实现100%全覆盖。
  今年上半年,我市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患者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了2014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其中农民自行缴费金额不变,仍为每人70元,国家、省、市配套资金增加到每人320元;将Ⅰ型糖尿病和脑梗死两种疾病纳入新农合重特大疾病补偿范围,新农合重特大疾病报销病种由20种增加到22种;癌症(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白血病、血友病、抗排异反应用药、体外碎石等门诊大病报销比例,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到58%,其中体外碎石年累计最高补偿为800元。
  此外,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支架术后或瓣膜置换术后)、脑血管病后遗症、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含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不含酒精性肝硬化)、精神分裂症(慢性期)、癫痫、红斑狼疮等8种门诊慢病报销比例为90%,每月最高报销医药费200元,本月未使用完的不结转下月。门诊死亡报销标准为,经门诊治疗抢救无效死亡的患者按医药费全额的90%报销,最高支付封顶线为2000元。年个人累计最高支付封顶线为8万元,每次住院均设起付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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