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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日期:2026-04-03 10:07 来源: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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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处罚决定书(牡府(屠宰)罚【2026】1号)等相关规定,现对牡丹江市双赢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牡屠准字005号)依法予以吊销,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该企业从事生猪屠宰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日

来源: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撰稿:殷秀彦

校对:胡嘉琦

一审:郝璐

二审:张海波

三审:于喜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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