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进入5月份,气温回升加快,降水增多,水上作业、养殖管护、渔船出行进入高峰期,大风、雷电、强对流天气多发,渔业领域渔船作业、用电用火、设施养殖等安全风险隐患凸显。为扎实做好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现提示如下:一、严格水上渔船作业安全。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镜泊湖、莲花湖等重点水域的渔船管控工作,严禁无证航行、超员作业、冒险出航,遇恶劣天气立即停止水上一切作业,严防溺水、翻船事故。二、严守用电用火消防安全。生产主体应对养殖车间、增氧抽水设备、电路线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规范库区、生活区用火用油管理,配齐消防器材,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三、规范养殖投入品安全管理。生产主体要严格执行水产养殖用药用料规定,杜绝违禁投入品使用,完善生产、用药、销售台账,强化水质监测与病害绿色防控,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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