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同时正值禁渔期关键管控阶段,气温持续升高,强降水、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渔业领域禁渔执法、防汛防灾、养殖管护等任务叠加,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突出。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现就做好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禁渔期管控措施。各级渔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重点水域的执法巡查,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严禁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渔获物。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禁渔制度落地见效。二、强化汛期防汛防灾措施。密切关注气象水文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遇强降雨、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全面排查养殖塘坝、网箱设施安全隐患,加高加固堤坝、疏通排水渠道,配备抽水泵、救生衣等防汛物资。三、规范水产养殖生产管理。各养殖生产主体要加强水质监测,高温时段及时开启增氧设备,防范泛塘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水产养殖用药用料规定,杜绝违禁投入品使用,重点防范高温季节病害。完善生产、用药、销售"三项记录",强化水质监测与病害绿色防控,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四、严守用电用火消防安全。对养殖车间、增氧抽水设备、电路线路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更换老化线路设备,规范用电操作,严禁私拉乱接。加强库区、生活区用火用油管理,配齐消防器材,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严防火灾事故。 五、压实应急值守处置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并组织处置。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全市渔业生产安全稳定。
广大渔业生产经营者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维护我市渔业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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