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017-09-11 11:02:53 来源: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浏览次数:299
为扩大失业保险受益面,使企业参保职工直接得到实惠,我市将开展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凡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及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职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人员,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此次补贴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参保人员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牡丹江市失业保险局807室,业务咨询电话6277239)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得申领,且参保人员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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