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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推荐图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第二批)》

2019-04-18 14:40:46 来源: 中国农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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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写 说 明
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从业者,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重要意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对培训目标、内容和方式方法提出了新要求。为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统一规划,由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编制了第二批30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这批规范农业部已经批准印发。培训规范集培训目标、主要内容和培训要求为一体,是制订培训计划、编写教材、教师授课的基本依据,对各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起指导、引导和服务作用。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第二批)》涵盖粮油、经作、园艺、畜禽、渔业、农产品加工等6个领域的15个产业、7个工种和8个岗位。在选题上,坚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充分考虑产业规模与培训需求,选择国家重点支持、通用性强、覆盖面广、培训需求大的产业、工种和岗位;在体例上,打破传统学科知识体系,根据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要求,按照农业生产过程、产业生产技能和岗位服务流程进行编制,促进培训与产业、工种和岗位能力要求的深度融合,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在内容上,按照模块化设计,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围绕产业,突出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全过程所需掌握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理念;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突出从事工种的专业技能、生产知识和从业能力;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突出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提升服务能力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在实际培训工作中,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学员实际需要,依据培训规范,制订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进一步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效果。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第二批)》由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童濛濛主编。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农药检定所、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北京农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辽宁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辽宁省畜牧科学研究院、上海海洋大学、江苏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华南农业大学、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共同编写,各部分编写专家在撰稿和修改过程中付出了辛勤劳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靳红、农业部畜牧业司曾珉、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李积华、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朱宝颖、中国农业科学院张永恩、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张照新、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李莉、中国农业大学高丽红、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胡登州、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许勇、河北农业大学李建国、湖北省农业科学院邱正明等对培训规范进行了审定,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时间和水平的制约,书中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请大家在使用过程中及时反馈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目 录
编写说明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甘薯生产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大豆生产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甘蔗生产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甜菜生产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露地蔬菜生产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西甜瓜生产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香蕉生产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桃的生产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荔枝、龙眼生产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奶牛生产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绒毛用羊生产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肉鸭养殖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蛋鸭养殖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海水鱼类池塘养殖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家庭农场经营管理
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果树园艺工
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生猪饲养员
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蔬菜园艺工
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花卉园艺工
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橡胶割胶工
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内陆渔业船员
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粮油贮藏初加工人员
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农药经销员
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兽药经销员
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员
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农机营销员
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农村信息员
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村级资产管理员
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村级奶站管理员
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人员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第二批)》的通知(农办科【2015】18号)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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