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黑龙江省政策支持、资金扶持
牡丹江对俄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全省2个重点中心城市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之一,对入区企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一、享受国家级政策
1、享受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
2、享受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扶持政策。
3、享受国家级中俄信息产业园扶持政策。
二、享受国家赋予边境地区开展边境贸易和对俄经贸合作的优惠政策
1、国家赋予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复出口不受配额限制的政策。
2、国家边贸外汇管理政策。
3、边境贸易企业进口关税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政策。
4、对外劳务合作项下进口商品进口关税减半征收政策。
三、享受黑龙江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优惠政策
对外经贸企业和对俄经贸合作项目给予以下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1、大项目准备资金。用于境外能源、原材料开发前期费用,支持境外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
2、工业企业技改贴息。用于支持对俄出口加工基地建设。
3、农产品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绿色食品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对俄劳务输出人员的技能培训。
4、农业开发资金。用于支持对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仓储设施建设及对俄出口产品企业贷款。
5、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用于支持对俄高科技基地的建设。
6、外贸发展资金。用于出口基地建设补贴、扶持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补贴、对出口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奖励、支持企业在境外进行资源开发投资等。
7、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在参加境外展览会和进行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等商业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
8、在开发区投资的大项目,可享受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一定额度流动资金贷款。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度大项目可享受政府贴息。
四、其他扶持
1、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审批管理等服务。
2、协助企业包装项目。向国家申报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向省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基金项目及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